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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00L/2024-38298 | 文號 | 麗交〔2024〕33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 發(fā)布機構 |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有效性 | 有效 |
規(guī)范性文件統(tǒng)一編號: | ZJKC17-2024-0002 |
各縣(市、區(qū))交通運輸局、局管局屬各單位、市鐵委辦、市交投集團、市公路學會、義龍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龍麗溫高速公路麗水段工程建設指揮部:
按照省委加強“三支隊伍”建設決策部署,推動落實交通強市、質量強市戰(zhàn)略,持續(xù)推進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全面提升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水平,規(guī)范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評選推薦活動,現(xiàn)將《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評選推薦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積極組織創(chuàng)建申報。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
評選推薦辦法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市、質量強市戰(zhàn)略,持續(xù)推進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全面提升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水平,規(guī)范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評選推薦活動,結合我市交通工程發(fā)展實際,制訂本辦法。
二、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以下簡稱“九龍杯”)是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領域的質量最高獎。
三、九龍杯評選推薦范圍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完成竣(交)工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公路、水運、地方鐵路和城際軌道工程。
四、九龍杯評選推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倡導“創(chuàng)新、綠色、環(huán)保、和諧”的理念。
五、九龍杯評選推薦工作由麗水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授獎對象為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每年推薦一次,推薦過程及結果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
第二章 申請條件
六、申報九龍杯的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有關節(jié)能環(huán)保的規(guī)定。各項審批手續(xù)齊全。
2.創(chuàng)優(yōu)目標明確,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按要求登記列入九龍杯參評項目庫。
3.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要求,工程設計、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先進合理,工程施工質量達到市內領先水平。
4.工程已完成交工驗收或竣工驗收及備案,經過使用未發(fā)現(xiàn)較嚴重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且未擅自改變原設計用途,各項技術指標達到本專業(yè)市內先進水平。交工驗收項目質量評定得分應為90分及以上。竣工驗收項目質量評定等級應為優(yōu)良。
5.工程檔案資料正確、完整。
6.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環(huán)境保護具有同類工程先進水平,被評定為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平安工地。
7.無建設市場違法行為、無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無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等問題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8.積極應用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推廣的交通工程“四新”技術,積極打造高素養(yǎng)工匠型交通技能人才隊伍。
七、在麗水市所轄區(qū)域內的公路、水運、地方鐵路和城際軌道工程,在符合本辦法第六條基本條件的前提下,工程規(guī)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參與申報、評選。
1.建筑安裝費5000萬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項目(或合同段);
2.建筑安裝費1000萬元以上的水運工程項目(或合同段);
3.建筑安裝費5000萬元以上的地方鐵路及城際軌道工程項目(或合同段)。
八、參加九龍杯評審的工程劃分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1.參評工程可以是獨立的建設項目,也可以是項目中符合條件的合同段。如建設項目已申報的,合同段不再單獨申報。
2.以建設項目申報的,由建設單位申報,參與評選的施工單位應是承建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
3.以合同段申報的,由主要承建單位申報;兩家及以上施工單位聯(lián)合承包合同段,并簽訂聯(lián)合承包合同的,應當聯(lián)合申報。
4.跨設區(qū)市的建設項目或合同段,經項目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同意,麗水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建設內容可以申報九龍杯。
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工程不得參與評審:
1.建設期間因違法發(fā)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問題,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2.建設期間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存在與本項目有關的行賄受賄行為的;
3.已經參加過九龍杯評審而未通過的;
4.其它不能參與評審的情形。
第三章 申報材料
十、申報資料要求及內容。
1.申報單位應填寫《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推薦申報表》一式兩份和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一份,申報表、申報資料均須單獨裝訂成冊,申報表內簽署意見與評價的各欄,應寫明意見與評價并蓋章。
2.有關申報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其內容應包括:
(1)工程簡介,含工程主要平面圖、縱斷面圖、路線圖和能反映主體工程照片。
(2)前期資料:工程中標通知書(以合同段申報)、初步設計、施工圖批復文件、工程施工許可證明材料。
(3)公路水運工程竣(交)工質量評定報告及備案表、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報告及備案表。
(4)工程所獲榮譽證明資料。
(5)項目執(zhí)行報告,建設管理情況總結(以建設項目申報),施工單位總結(以合同段申報)。
(6)根據(jù)附件評分細則,項目(合同段)自評報告及材料。
(7)提交申報工程情況匯報的PPT電子文檔和附有解說詞影像資料各一份(內容應包含:工程地點、參建單位、工程概況、特色亮點、工程技術難點、QC成果、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高素養(yǎng)工匠型交通技能人才隊伍培育、獲得榮譽等相關介紹,影像資料時間不超過10分鐘)。
上述所有申報材料與PPT電子文檔一起儲存在U盤中,與書面申報資料一并提交。
第四章 考核管理
十一、項目動態(tài)考核管理
1.擬參與九龍杯評選推薦的項目,承建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后三個月內向麗水市交通運輸局申報參評項目庫入庫登記。經審核入庫后須在工地醒目處掛創(chuàng)杯匾牌,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陽光監(jiān)督。
2.擬參與九龍杯評選推薦項目實施掛牌公示和動態(tài)考核管理,各縣(市、區(qū))交通運輸局要加強對項目施工質量的檢查和指導。發(fā)現(xiàn)存在嚴重問題或整改不及時、不主動、不徹底的,取消掛牌。未申請九龍杯掛牌或動態(tài)考核中被取消九龍杯掛牌的項目,不得參與九龍杯考核推薦。
第五章 組織評審推薦
十二、由麗水市公路學會組建工作組,負責評選推薦日常工作。成立現(xiàn)場檢查專家組和評審委員會,組織對參評工程資料審核、開展工程現(xiàn)場檢查、評審會議相關工作。
十三、現(xiàn)場檢查專家組根據(jù)評分細則,對現(xiàn)場質量進行檢查,對申報資料和工程質量保證資料進行核查,對工程進行評分,形成書面評價報告后報評審委員會。
十四、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聽取參評工程情況介紹和現(xiàn)場檢查專家組評價報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九龍杯”獲獎推薦工程。
十五、市公路學會根據(jù)評審委員會評選結果,提出推薦建議名單,在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工程,提交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會審議。獲獎名單由麗水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文公布。
第六章 評審紀律
十六、申報企業(yè)要如實申報,誠實守信,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申報企業(yè)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或獲獎資格,并取消該企業(yè)下一年度的申報資格。
對于已經獲得“九龍杯”獎的項目和合同段,若發(fā)現(xiàn)工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一經核實,取消該工程九龍杯稱號。
十七、九龍杯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除本辦法規(guī)定的現(xiàn)場檢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九龍杯評審的名義對工程申報企業(yè)或工程現(xiàn)場進行檢查。
十八、九龍杯參評工程檢查專家實行回避制度。
十九、九龍杯評審由市局紀檢部門監(jiān)督,駐市局紀檢監(jiān)察組接受投訴舉報。參與九龍杯檢查和評選工作的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本辦法及有關廉政紀律規(guī)定。
第七章 其他
二十、申報錢江杯的工程,從已獲得九龍杯獎的工程中擇優(yōu)推薦。
二十一、本辦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項目評分細則
2.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合同段評分細則
3.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申報表
4.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申報材料封面式樣
附件1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項目評分細則
表1 建設管理評價內容及評分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分值 | 得分 |
建設管理 | “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活動方案及實施:方案制定、執(zhí)行、配套措施、成果等。 | “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活動方案制定,得2.4~4分;方案執(zhí)行情況,得4.8~8分;“品質工程”建設活動配套措施、成果,得4.8~8分。 | 20 | |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平安工地建設:安全生產開展及文明工地創(chuàng)建情況。 | 安全施工策劃情況,得1.2~2分;平安工地建設活動效果,得3.6~6分;獲得市級“平安工地”示范工程或合同段,每次得2分,獲得省級“平安工地”示范工程或合同段,每次得4分,最多得12分。 | 20 | ||
智慧工地建設:制定智慧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及活動成果。 | 制定智慧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智慧工地建設活動成果,得6~10分。 | 15 | ||
美麗班組建設:制定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方案,培育高素養(yǎng)工匠型交通技能人才隊伍及活動成果。 | 制定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成果,得6~10分。創(chuàng)成省級高技能人才(勞模)創(chuàng)新工作室,另加10分。 | 15 | ||
標化工地建設:制定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及活動成果。 | 制定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成果,得6~10分。 | 15 | ||
環(huán)保管理:施工環(huán)境建設,環(huán)保措施落實情況。 | 環(huán)保施工策劃情況,得3~5分;施工過程環(huán)保落實情況,得6~10分。出現(xiàn)環(huán)境保護問題的扣3~5分。 | 15 |
備注:“平安百年品質工程”2024年以前的竣(交)工驗收項目總分按照16分進行計算。
表2 施工管理評價內容及評分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分值 | 得分 |
質量管理 |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規(guī)劃、組織體系、施工方案、進度安排、質量安全保證措施、檔案管理、制度管理等 | 施工組織設計的質量,得6~10分;施工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得9~15分; | 25 | |
“四新三微改”應用及獲獎情況:施工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用以及獲得獎項情況,設備微改造、工藝微改進、工法微改良情況。 | “四新三微改”應用情況,得0~10分;重大技術問題處理,得0~10分;獲獎情況,得0~10分,其中市級榮譽稱號2分,省級榮譽稱號4分,國家級榮譽稱號8分。 | 25 | ||
工法及QC小組活動:施工中主要工法成果及推廣,QC小組建立及相關活動,QC成果,質量控制效果等。 | 施工方法創(chuàng)新及獲獎情況,得0~10分;QC小組、質量控制效果,得0~15分。 | 25 | ||
質量缺陷、事故及處理:包括施工過程中質量缺陷處理、試運營過程中新產生的質量問題及處理結果。 | 施工過程中無質量缺陷得20分,質量缺陷處理情況,得0~20分;試運營過程中無質量問題,得5分,新產生質量問題處理情況,得0~5分。 | 25 |
表3工程質量評價內容及評分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分值 | 權值 | 得分 |
工程質量 | 路基工程 | 路基邊坡失穩(wěn)扣1~3分;路基不均勻沉降扣1~3分;支擋結構物出現(xiàn)沉陷、位移扣1~3分; 排水設施應齊全,無破損、淤積,不符合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路面工程 | 瀝青路面出現(xiàn)車轍、開裂,扣1~3分;出現(xiàn)坑洞、破損和沉降等問題,扣1~3分;水泥路面板塊出現(xiàn)松動、斷板等現(xiàn)象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橋梁工程 | 橋梁混凝土表面出現(xiàn)受力裂縫、露筋,扣1~3分;橋面鋪裝出現(xiàn)不平整、病害等現(xiàn)象,扣1~3分;其余基礎、墩臺等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隧道工程 | 隧道通風、照明、供配電等各種設施應保持完好,不符合扣1~3分;洞內出現(xiàn)滲漏水、排水不通順現(xiàn)象,扣1~3分;路面出現(xiàn)病害,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交通安全設施 | 交通安全設施應完善,標志、標線、防護欄出現(xiàn)缺、損、漏、擋等現(xiàn)象,每項扣0.5~1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機電工程 | 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收費系統(tǒng)、低壓配電設施、照明設施等每項出現(xiàn)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房屋建筑工程 | 主體結構和建筑物裝飾裝修,出現(xiàn)每項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環(huán)保工程 | 聲屏障和綠化,出現(xiàn)每項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合計 | |||||
評價內容得分 | 交工或竣工質量評定得分 | 最終得分 |
說明:工程質量得分計算方式:
Σ[評價內容得分×權值]
工程質量得分=交工或竣工質量評定得分 +
Σ權值
權值=各項工程工程款在總工程款的占比
建設項目:最終得分=建設管理×25%+施工管理×25%+工程質量×50%
附件2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合同段評分細則
表1 施工管理評價內容及評分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分值 | 得分 |
施工管理 |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規(guī)劃、組織體系、施工方案、進度安排、質量安全保證措施、檔案管理等 | 施工組織設計的質量,得2.4~4分;施工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得3.6~6分; | 10 | |
“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建設活動方案及實施:包括方案制定、執(zhí)行、配套措施、成果等。 | “百年平安品質工程”建設活動方案制定,得3~5分;方案執(zhí)行情況,得3~5分;“品質工程”建設活動配套措施、成果,得3~5分。 | 15 | ||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平安工地建設:安全生產開展及文明工地創(chuàng)建情況。 | 安全施工策劃情況,得1.8~3分;平安工地建設活動效果,得2.4~4分;獲得市級“平安工地”示范合同段,每次得1分,獲得省級“平安工地”示范合同段,每次得2分,最高得0~8分。 | 15 | ||
智慧化建設:制定智慧化建設活動方案及活動成果。 | 制定智慧化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智慧化建設活動成果,得3~5分。 | 10 | ||
美麗班組建設:制定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方案及活動成果。 | 制定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美麗班組建設活動成果,得3~5分。 | 10 | ||
標化工地建設:制定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及活動成果。 | 制定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方案,得3~5分;標化工地建設活動成果,得3~5分。 | 10 | ||
“四新技術”三微改應用及獲獎情況:施工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用以及獲得獎項情況。 | “四新技術”三微改應用情況,得0~10分;重大技術問題處理,得0~5分;獲獎情況,得0~5分,其中市級榮譽稱號1分,省級榮譽稱號2分,國家級榮譽稱號4分。 | 10 | ||
工法及QC小組活動:施工中主要工法成果及推廣,QC小組建立及相關活動,QC成果,質量控制效果等。 | 施工方法創(chuàng)新及獲獎情況,得0~5分;QC小組、質量控制效果,得0~5分。 | 10 | ||
環(huán)保管理:施工環(huán)境建設,環(huán)保措施落實情況。 | 環(huán)保施工策劃情況,得3~5分;施工過程環(huán)保落實情況,得3~5分;出現(xiàn)環(huán)境保護問題的扣3~5分。 | 10 |
備注:“平安百年品質工程”2024年以前的竣(交)工驗收合同段總分按照12分進行計算。
表2 工程質量評價內容及評分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分值 | 權值 | 得分 |
工程質量 | 路基工程 | 路基邊坡失穩(wěn)扣1~3分;路基不均勻沉降扣1~3分;支擋結構物出現(xiàn)沉陷、位移扣1~3分; 排水設施應齊全,無破損、淤積,不符合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路面工程 | 瀝青路面出現(xiàn)車轍、開裂,扣1~3分;出現(xiàn)坑洞、破損和沉降等問題,扣1~3分;水泥路面板塊出現(xiàn)松動、斷板等現(xiàn)象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橋梁工程 | 橋梁混凝土表面出現(xiàn)受力裂縫、露筋,扣1~3分;橋面鋪裝出現(xiàn)不平整、病害等現(xiàn)象,扣1~3分;其余基礎、墩臺等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隧道工程 | 隧道通風、照明、供配電等各種設施應保持完好,不符合扣1~3分;洞內出現(xiàn)滲漏水、排水不通順現(xiàn)象,扣1~3分;路面出現(xiàn)病害,扣1~3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交通安全設施 | 交通安全設施應完善,標志、標線、防護欄出現(xiàn)缺、損、漏、擋等現(xiàn)象,每項扣0.5~1分;其余問題每項扣1~3分。 | -10~0 | |||
機電工程 | 監(jiān)控設施、通信設施、收費系統(tǒng)、低壓配電設施、照明設施等每項出現(xiàn)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房屋建筑工程 | 主體結構和建筑物裝飾裝修,出現(xiàn)每項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環(huán)保工程 | 聲屏障和綠化,出現(xiàn)每項不完善情況扣1~3分。 | -5~0 | |||
合計 | |||||
評價內容得分 | 交工或竣工質量評定得分 | 最終得分 |
說明:工程質量得分計算方式:
Σ[評價內容得分×權值]
工程質量得分=交工或竣工質量評定得分 +
Σ權值
權值=各項工程工程款在總工程款的占比
合同段:最終得分=施工管理×40%+工程質量×60%
附件3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
(優(yōu)質工程)申報表
(20 年度)
工程名稱
申報企業(yè) (公章)
推薦單位 (公章)
申報日期
填表說明
1. 本表由主申報單位填寫,應確保填寫信息真實、準確,單位名稱要寫與法人章一致的全稱,表中所有單位的地址、聯(lián)系人及電話必須詳細、如實填寫。
2. 本表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填寫,若無對應內容,須填寫“無”,選擇項需在“□”處劃“√”。
3. 工程規(guī)模填寫本行業(yè)有代表性、可比性技術指標。
4. 主承建單位或主要參建單位項目經理原則上只填寫一名,應與工程永久性質量責任牌上的項目負責人相一致。
5. 推薦單位項目評價及推薦意見由各縣(市、區(qū))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填寫,并對工程項目給予明確的質量評價。
6. 申報表中所有公章必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或政府部門的公章,且必須為紅章,復印件無效。
7. 表格欄內容較多,可進行加行調整,可另加附頁。
主申報單位信息:
我單位對申報材料的要求已經了解,并按要求提供了真實的申報材料,請予以審核。
單位全稱:(蓋章)
主申報單位聯(lián)系人姓名:
手機: 座機:
通信地址:
郵編: 電子郵箱:
我單位在該工程建設中是: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劃√) 3、設計施工總承包單位(); 4、其他()。
年 月 日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
申報項目基本情況表 表1-1
主申報單位 | |||
工程名稱 | |||
工程類別 | 公路工程□ 水運工程□ 地方鐵路□ 城際軌道工程□ | ||
工程規(guī)模 | |||
建設地點 | 建設性質 | 新建□擴建□ 改建□ | |
施工許可證 編號 | 施工許可證 發(fā)證時間 | ||
實際開工時間 | 實際竣工 (驗收)時間 | ||
竣(交)工備案 編號 | 竣(交)工備案 時間 | ||
建設單位 | (蓋章) | ||
項目負責人 姓名 | |||
勘察單位 | (蓋章) | ||
項目負責人 姓名
| 項目負責人 注冊編號 | ||
設計單位 | (蓋章) | ||
項目負責人 姓名 | 項目負責人 注冊編號 | ||
主承建單位 | (蓋章) | ||
項目經理 姓名 | 項目經理 注冊編號 | ||
主承建單位 | (蓋章) | ||
項目經理 姓名 | 項目經理 注冊編號 | ||
主承建單位 | (蓋章) | ||
項目經理 姓名 | 項目經理 注冊編號 | ||
監(jiān)理單位 | (蓋章) | ||
項目總監(jiān) 姓名 | 項目總監(jiān) 注冊編號 | ||
是否發(fā)生過 安全事故 | 是□否□ | ||
是否發(fā)生過 質量事故 | 是□否□ | ||
是否被評為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平安工地(項目/合同段) | 是□否□ | ||
農民工工資 是否結算完成 | 是□否□ | ||
申 報 理 由
|
相關部門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
表1-2
建設單位意見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工程使用單位意見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項目評價及考核推薦意見
考核推薦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
申報材料封面式樣
申報材料之一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
工程簡介( 年度)
(工程彩色照片)
|
(申報工程名稱)×××××(黑體、小二)
(申報單位)×××××××(宋體、三號)
××年××月××日(宋體、三號)
申報材料之二
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
證實性材料( 年度)
(工程彩色照片)
|
(申報工程名稱)×××××(黑體、小二)
(申報單位)×××××××(宋體、三號)
××年××月××日(宋體、三號)
附件:麗水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fā)《麗水市交通建設工程九龍杯獎(優(yōu)質工程)評選推薦辦法》的通知 .pdf